学院简介
大连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立于1956年,其前身是大连海运学院成人教育部,1962年正式开始招生。1992年9月在原成人教育部和交通部大连船员学校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5年,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入),学院下设办公室、学历部、船培部、干培部、学生部;长期以来,学院承担统筹规划和管理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教学与培训工作。
学院自创办以来,依托学校雄厚的办学资源,优秀的师资队伍,不断提高教育和管理水平赢得了良好的声誉。1992年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单位”。1998年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挪威船级社(DNV)的质量体系认证。2006年被评为“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主考学校”和“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助学单位”。多次在大连市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检查中被评为优秀单位。2007年在辽宁省成人高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9年成为“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2011年荣获“全国高等教育自”'十一五’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高等教学考试先进集体”育自学考试先进主考院校““大连市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2012年成为“大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4年被国家外专局、人社部共同授予“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优秀口译考务机构”荣誉称号。
一、招生专业

二、考试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 2025年10月份举行的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入学考试,考生填报志愿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需准确无误,不得填写校外教学点或其他人员的联系方式。对于因填报个人信息不准确,导致不能录取或收不到录取通知书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统一录取分数线进行择优录取,考生可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或登录大连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进行查询、下载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成考高校子系统提供的考生录取信息对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对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教学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实行网络直播课与线下集中面授课、自主学习和录播课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形式。针对全日制本科、国家开放大学、航海类院校的毕业生以及从事航运事业工作人员,入学后可申请课程互认,免修、免考政策。
五、学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均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给予学历电子注册。
六、学位
毕业生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大连海事大学相应学位。